2014『中悅麗苑-建築之美』攝影比賽簡章
一、主辦單位:中悅建設機構-中森建設
二、承辦單位:台北攝影學會
三、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及中悅建設住戶皆可報名參加。
四、拍攝時限:自2014年9月14日起至2014年9月21日止。(須先電話報名方可到場拍攝) 內部開放時間為上午9:00至下午20:00,頂樓開放時間為下午16:00至20:00。
- ►拍攝範圍:(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533號)
1.一樓:大廳外觀、lobby大廳、健身房、瑜珈室、後方花圃、AB梯廳。
2.三樓:全區
3.頂樓穹頂:下午16:00至20:00統一至頂樓
►拍攝前請先向中悅麗苑警衛換證及領取免費飲料點心券一份。參賽者一律不碰觸藝術品,須自負自身安全之責,且遵守社區內之規定,
如有違反,經勸阻無效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之參賽資 格,並自負相關民、刑事責任。
- 五、作品規格:一律放大長邊7吋短邊不限之彩色照片,張數不限。連同照片一併交付作品之數位原始RAW、TIFF檔光碟
- (有效畫素需高於1200萬畫素,需保留EXIF資訊檔,不得插補點加大檔案)檔名為: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每張作品背面應貼妥已詳細填寫之報名表,未符合規定者恕不受理。
- 六、收件日期:自2014年9月22日起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 七、收件地點:親送或郵寄10442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16號4樓 台北攝影學會 信封上請註明『中悅麗苑-建築之美』字樣
- 八、獎 勵:金牌獎:1名,獨得獎金50,000元,獎狀乙紙。
銀牌獎:1名,獨得獎金30,000元,獎狀乙紙。
銅牌獎:1名,獨得獎金10,000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10名,各得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20名,各得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 九、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應符合上述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不收連作,不得合成或抄襲他人作品,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公開發表或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2.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冒名頂替),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 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等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參賽者於報名時應簽署作品著作使用權讓與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使用權自公布得獎日起,主辦單位享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不另給酬。
4.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6.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7.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項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
- 十、作品評審:由主辦單位擇日邀集攝影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以公平、公正方式評審。
- 十一、得獎公布:2014年10月中旬公布於「台北攝影學會網站(http//:www.photo.org.tw)」,
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 十二、頒獎時間及地點:專函通知得獎者
- 十三、報名專線:02-25429968陳小姐(自2014年9月1日起至9月19日18:00截止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