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週年慶-水利之美攝影比賽

百週年慶-水利之美攝影比賽

宗 旨:為慶祝本會創會百週年,並配合「農田水利事業」永續經營理念,特舉辦「臺灣桃園農田水利會創會100週年水利之美攝影比賽」,希望透過拍攝照片的瞬間,捕捉農田水利建設之美,追思前人篳路藍縷辛勤的付出,紀錄桃園農田水利會走過百年的風華歲月。 

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處
主辦單位:臺灣桃園農田水利會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桃園攝影學會

參賽對象:全國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點:親自送件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守法路62號「桃園農田水利會 事務股」收電話03-3322141-215或寄達桃園市中壢區自忠二街224號「社團法人桃園攝影學會」收 電話03-4679959信封上請註明(臺灣桃園農田水利會創會100週年水利之美攝影比賽) 
拍攝時限:公布之日起至收件截止日。

徵選主題:
(一)社會組
參賽作品以臺灣桃園農田水利會灌區內之陂塘綠美化暨水利設施為主題,發揮大圳埤塘之美與地方特色,如需了解灌區詳細位置可洽本會各工作站。
1. 大溪工作站-(03-3882070)
2. 水尾工作站-(03-4523011)
3. 桃園工作站-(03-3337422)
4. 大竹工作站-(03-3232464)
5. 大園工作站-(03-3816384)
6. 大崙工作站-(03-4983010)
7. 草漯工作站-(03-4983043)
8. 新坡工作站-(03-4981009)
9. 觀音工作站-(03-4732004)
10. 新屋工作站-(03-4864701)
11. 湖口工作站-(035-992008)

(二)員工組
參賽作品以臺灣桃園農田水利會灌區內之陂塘綠美化暨水利設施為主題,發揮大圳埤塘之美與地方特色。

作品規格:
(一)一律以135或120規格之彩色底片或以1700萬畫素以上數位相機拍攝,原始檔案為3000*45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 (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並附4*6吋彩色照片乙張,每人以每組5件為限。(送件請附原版底片或光碟片)
(二)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疊片、加色、電腦合成,拷貝,抄襲、連作等作品不收。
(三)參賽作品背面需貼參賽表﹝可由主辦及承辦單位相關網站下載﹞、地點未填者不予評審。

評審時間地點:108年7月12日(星期 五 )上午九時於臺灣桃園農田水利會四樓 大禮堂(桃園區守法路62號)
評審委員:由承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5人評審。

獎勵:
社會組
金牌獎:商品券二萬五千元+獎牌一面(取1名)
銀牌獎:商品券一萬八千元+獎牌一面(取1名)
銅牌獎:商品券一萬元正+獎牌一面(取1名)
優選獎:商品券五千元正+獎牌一面(取5名)
佳 作:商品券一千元正+獎狀一張(取20名)

員工組
金牌獎:商品券二萬五千元+獎牌一面(取1名)
銀牌獎:商品券一萬八千元+獎牌一面(取1名)
銅牌獎:商品券一萬元正+獎牌一面(取1名)
優選獎:商品券五千元正+獎牌一面(取5名)
佳 作:商品券一千元正+獎狀一張(取20名)

頒獎:
(一) 得獎名單於評審三日(工作日)內1.公告於主(承)辦單位網站2.個別郵寄通知得獎人。
(二) 頒獎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參賽規則:
(一) 參賽者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參賽作品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不予評審。
(二) 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或非在本會灌區內拍攝,違者經發覺或經檢舉查証屬實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三)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
(四) 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件,若作品未達到評審標準得從缺。
(五) 入選作品之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不另酬謝。

詳細內容:如附件活動簡章

【備註】收件期間:即日起-2019/6/30

參考網址: 按我連結
參考檔案:108攝影比賽-報名簡章(點我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