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我愛花卉》攝影競賽活動辦法

2019《我愛花卉》攝影競賽活動辦法

https://ezgo.coa.gov.tw/zh-TW/Front/News/Detail/1292

 

歡迎相揪親朋好友一起來報名參加,

連結農友官網「新聞活動」下載辦法:https://reurl.cc/Wopj5

下載報名表:https://reurl.cc/aD66X

詳細活動辦法歡迎來電(07-6519668#2251)洽詢

 

一、目的:

        一朵小花、一叢花影、一樹繽紛、滿山的燦爛……

        都是花卉優雅美麗的姿態,透過鏡頭捕捉翩翩花影,隨手按下快門,就是記    憶中最美的風景。花朵燦爛花現美好、用鏡頭留住花影、是生活最優質的呈        現,花卉攝影比賽等待著您與我們分享屬於您的發現!

 

二、執行單位: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農友社會福利基金會

        協辦單位:農友種苗股份有限公司

 

三、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身分之民眾皆可報名參加。(參賽者若未滿20歲,需經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名同意,始完成報名。)

 

四、活動期程:

        項目

日期/時間

免費講座

9月28日(六) 10:00-12:00am攝影技巧講座

截止收件

11月15日(五) 17:00止

初審公布時間

11月29日(五) 前

繳交影像原始檔案

初審結果公布後7日內

頒獎典禮

12月21日(六) 13:30-14:00

 

        以上的地點皆為:農友種苗公司(高雄市大樹區竹寮路114-6號)

 

五、活動辦法:

1.每人限以3件5×7吋彩色照片作品參賽,直式或橫式皆可;需為2年內(民國107年1月1日(含)以後~)所拍攝的作品。每人限獲獎一件。

2.影像畫素需在1000萬畫素以上。參賽作品不得人工劃線、接圖、翻拍、去線、留邊、護貝,不收連作,不得使用影像繪圖軟體做影像合成(允許適度的調整明暗、對比、飽和度),違者即取消資格不予評審。

3.每件照片背面應浮貼紙本「作品說明表」。若作品包含清晰可辨識人物時,應附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該人物未滿20歲必須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報名時一併寄送繳交;若無法取得使用同意書,將不予評審。

4.作品主題:以台灣地區所拍攝的花卉為主題,展現花的姿態,或是人與花的結合、與景的融合等影像表現。

 


六、評審標準:

項目

評分比例

主題內容

60%

意境表達

20%

攝影技巧

20%

總計

100%

七、報名方式:

1.送件方式:參賽資料應包含參賽作品、「報名表」、「作品說明表暨授權同意書」、「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若包含清晰人物照,應檢附「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2.影像原始檔案光碟請於初審結果公布後7日內繳交,可燒錄成光碟或Email至jean@knownyou.com收。

3.將參賽資料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前親送或以郵戳為憑,郵寄至「84043高雄市大樹區竹寮路114-6號,農友基金會 收」。

4.郵寄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郵局掛號交寄,參賽作品若因郵寄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本基金會恕不負賠償責任。

5.活動洽詢:農友基金會宋淑真小姐,電話(07)651-9668#2251,傳真(07)652-2195,E-mail: jean@knownyou.com

 

八、獎勵辦法:

獎項

名額

獎勵

冠軍

1名

獎金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乙張

亞軍

2名

獎金新台幣3,000元及獎狀乙張

季軍

3名

獎金新台幣2,000元及獎狀乙張

佳作

若干名

獎金新台幣1,000元及獎狀乙張

*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主辦單位得依實際狀況酌減給獎名額。

*依據所得稅法之規定,將依獎項獎金辦理得獎者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

 

九、注意事項:

1.作品必須為本人參賽之原創作品,並不得使用參加過其他競賽獲獎之作品,公開發表於個人部落格、Fookbook、Instagram則不在此限,涉及抄襲或違反本辦法之規定,則無條件取消參賽資格,已領取獎項者則追回其獎項。若涉及法律責任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不論得獎與否,作品恕不主動退還。未得獎之作品可於得獎公布之後與本會聯繫索回方式,逾期將由本會代為處理。

3.得獎者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原創人,授權主辦單位擁有將作品複製或作發表、出版、展覽、宣傳、網路傳輸、網頁製作或運用於其他非營利目的等用途之權利,均不另行通知及致酬作者。

4.參賽者請詳閱本活動辦法,以上若有爭議者,請勿報名參賽。

 

十、本辦法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適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