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我愛花卉》攝影競賽活動辦法
https://ezgo.coa.gov.tw/zh-TW/Front/News/Detail/1292
歡迎相揪親朋好友一起來報名參加,
連結農友官網「新聞活動」下載辦法:https://
下載報名表:https://reurl.cc/aD66X
詳細活動辦法歡迎來電(07-6519668#2251)洽詢
一、目的:
一朵小花、一叢花影、一樹繽紛、滿山的燦爛……
都是花卉優雅美麗的姿態,透過鏡頭捕捉翩翩花影,隨手按下快門,就是記 憶中最美的風景。花朵燦爛花現美好、用鏡頭留住花影、是生活最優質的呈 現,花卉攝影比賽等待著您與我們分享屬於您的發現!
二、執行單位: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農友社會福利基金會
協辦單位:農友種苗股份有限公司
三、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身分之民眾皆可報名參加。(參賽者若未滿20歲,需經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名同意,始完成報名。)
四、活動期程:
項目 |
日期/時間 |
免費講座 |
9月28日(六) 10:00-12:00am攝影技巧講座 |
截止收件 |
11月15日(五) 17:00止 |
初審公布時間 |
11月29日(五) 前 |
繳交影像原始檔案 |
初審結果公布後7日內 |
頒獎典禮 |
12月21日(六) 13:30-14:00 |
以上的地點皆為:農友種苗公司(高雄市大樹區竹寮路114-6號)
五、活動辦法:
1.每人限以3件5×7吋彩色照片作品參賽,直式或橫式皆可;需為2年內(民國107年1月1日(含)以後~)所拍攝的作品。每人限獲獎一件。
2.影像畫素需在1000萬畫素以上。參賽作品不得人工劃線、接圖、翻拍、去線、留邊、護貝,不收連作,不得使用影像繪圖軟體做影像合成(允許適度的調整明暗、對比、飽和度),違者即取消資格不予評審。
3.每件照片背面應浮貼紙本「作品說明表」。若作品包含清晰可辨識人物時,應附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該人物未滿20歲必須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報名時一併寄送繳交;若無法取得使用同意書,將不予評審。
4.作品主題:以台灣地區所拍攝的花卉為主題,展現花的姿態,或是人與花的結合、與景的融合等影像表現。
六、評審標準:
項目 |
評分比例 |
主題內容 |
60% |
意境表達 |
20% |
攝影技巧 |
20% |
總計 |
100% |
七、報名方式:
1.送件方式:參賽資料應包含參賽作品、「報名表」、「作品說明表暨授權同意書」、「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若包含清晰人物照,應檢附「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2.影像原始檔案光碟請於初審結果公布後7日內繳交,可燒錄成光碟或Email至jean@knownyou.com收。
3.將參賽資料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前親送或以郵戳為憑,郵寄至「84043高雄市大樹區竹寮路114-6號,農友基金會 收」。
4.郵寄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郵局掛號交寄,參賽作品若因郵寄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本基金會恕不負賠償責任。
5.活動洽詢:農友基金會宋淑真小姐,電話(07)651-9668#2251,傳真(07)652-2195,E-mail: jean@knownyou.com
八、獎勵辦法:
獎項 |
名額 |
獎勵 |
冠軍 |
1名 |
獎金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乙張 |
亞軍 |
2名 |
獎金新台幣3,000元及獎狀乙張 |
季軍 |
3名 |
獎金新台幣2,000元及獎狀乙張 |
佳作 |
若干名 |
獎金新台幣1,000元及獎狀乙張 |
*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主辦單位得依實際狀況酌減給獎名額。
*依據所得稅法之規定,將依獎項獎金辦理得獎者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
九、注意事項:
1.作品必須為本人參賽之原創作品,並不得使用參加過其他競賽獲獎之作品,公開發表於個人部落格、Fookbook、Instagram則不在此限,涉及抄襲或違反本辦法之規定,則無條件取消參賽資格,已領取獎項者則追回其獎項。若涉及法律責任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不論得獎與否,作品恕不主動退還。未得獎之作品可於得獎公布之後與本會聯繫索回方式,逾期將由本會代為處理。
3.得獎者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原創人,授權主辦單位擁有將作品複製或作發表、出版、展覽、宣傳、網路傳輸、網頁製作或運用於其他非營利目的等用途之權利,均不另行通知及致酬作者。
4.參賽者請詳閱本活動辦法,以上若有爭議者,請勿報名參賽。
十、本辦法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適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