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砂崙「萬福宮」庚子科五朝王醮大典攝影比賽

一、主辦單位:白砂崙萬福宮

二、 協辦單位:中華南群攝影學會、臺南攝影學會

三、活動宗旨:祈求風調雨順、國泰民安,讓宗教信仰深植民心,故辦此攝影比賽

1. 攝影主題: 以白砂崙萬福宮 109 年庚子科五朝王醮大典行程為主題,呈現境內之優美 景緻。呈現人們於本次徵件主題境內之之多元、歡樂、幸福之畫面。境內之各項活動或 主題境內之特有文化、人文、景觀、生態等影像。

四、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五、 限制拍攝時間:即日起至收件截止日止,拍攝畫面之地景應清楚可辨,以利廟方後續觀光 宣傳,如經查未符合者得以資格不符論。

六、 收件時間:2021 年 2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止(以到達為憑)。

七、 作品規格:

1. 參賽作品每件須以相紙沖洗成 8*12 吋彩色相片(長邊 12 吋,短邊不得大於 8 吋,以相紙 放滿為主,不留白邊),並詳填「參加表」後浮貼於每件作品背面。參賽作品需為一次拍攝, 不得電腦合成、翻拍、格放、疉片、裱框、等影像處理,經查不實即取消資格,遺缺不予 遞補,連作不收,參賽作品無限張數。

2. 參賽作品須為原始創作之作品,不得有冒借、抄襲、拷貝、仿冒之行為,違者遭受檢舉則 將公佈取消資格,並追回獎狀、獎金等,遺缺不予遞補。如為二人以上之共同創作,應由 全體作者簽署參加表,若由單一作者代表簽署時,該簽署之作者保證已通知其他共同著作 人本徵件辦法之條款,並經各共同著作人授權代為簽署。

3. 每件作品應於作品後方浮貼報名表,並依實填寫☆之必要資訊,同時繳交作品光碟(請使 用油性筆於封面註明參賽者姓名),作品電子檔格式需為保留原始拍攝 EXIF 資訊之 JPG 檔 案(讀不到資訊資料的,不予評審。每幅不小於 5MB),檔名請敘明投稿拍攝作者、作品名 稱、(例:黃OO_白砂崙萬福宮之美)。

4. 參賽作品兩件以上之參賽者,參賽作品可燒錄於同張光碟中,不同參賽者之作品請分別燒 錄於不同光碟中。凡參加此攝影比賽活動,即承認此章程內容,事後,不得有反悔及異議。 否則,於訴訟即屬棄權論、無權異議及上訴。

八、 繳交作品及光碟請依上述相關規定填寫、檢視後擲(寄)指定收件地點,未符合主辦單位 規定及逾期交件者皆不予受理。

九、 收件地點:70054 臺南市中西區民生路二段 198 號 台南攝影學會 會務中心 0988-082939 郭鈜允 收。 ( 請於信封註明「白砂崙萬福宮」攝影比賽 )

十、 獎勵辦法:

金牌獎:獨得 1 名,獲獎金新臺幣 20,000 元,獎狀 1 面。

銀牌獎:獨得 1 名,獲獎金新臺幣 10,000 元,獎狀 1 面。

銅牌獎:獨得 1 名,獲獎金新臺幣 5,000 元,獎狀 1 面。

優選: 5 名,各獲獎金新臺幣 2,000 元,獎狀 1 面。

佳作: 30 名,各獲獎金新臺幣 1,000 元,獎狀 1 面。

十一、 評審辦法及時間:預訂於 2021 年 2 月 21 日【星期日】假萬福宮廟方會議室,由主辦 單位成立評審小組進行公開評審。

十二、 得獎公布及頒獎地點: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成後公布於廟方官網,並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所有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備份。

十三、 附則:

1. 金、銀、銅牌及優選,每人限得一獎,參賽作品經評審委員共同認定,未達評審標準,獎 額得以從缺,參賽者須尊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得獎作品之原創者須依主辦單位所需 出席頒獎典禮,不克出席者應委請代表出席接受頒獎,亦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2. 參賽者應確保參賽作品之一切權利(含肖像權),得獎作品等同讓渡主辦單位擁有作品之 所有權利,參賽作品倘牽涉肖像權之情事亦應於投稿前先行取得肖像者同意,如涉違反著 作權、智慧財產權、隱私權等相關法律責任須由參加表簽署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 關,如主辦單位因作品延伸相關爭議、賠償或法律責任,須賠償主辦單位一切損失。

3. 未滿 20 歲之參賽者除需備妥作品規格文件外,另需由法定代理人於報名表併同簽名以表 同意參賽。本次所蒐集各項資料利用期間自交件起至活動結束日後 1 年止;利用對象含本 活動辦理及相關業務之需要,參賽者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進行查詢或請求閱 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和刪除,為保護個人資料,請 協助配合確認個人身分。

4. 得獎作品以傳統相機拍攝者,得獎者須於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自行將底片掃描後儲存於 光碟片,並附上得獎作品之 JPG 檔案(檔案需為 1000 萬畫素以上),無法依限完成交付者, 主辦單位得撤銷得獎資格,遺缺不予遞補。

5.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使用權等所有權利均歸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所有,並應放棄行使著作 人格權,主辦單位有權上映、播送、傳輸、展示、散布、印刷等公開方式利用,或依「廟 方文宣與圖片授權申請須知」規定授權予第三方使用,不另給酬,得獎者不得異議。

6. 獎金採頒獎現場方式發放,並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請得獎者須於主辦單位通 知之期限內提供主辦單位所需文件,無法依限完成交付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7.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非為專屬授權,得獎者基於行銷廟方原則下有權使用及散布得獎作 品。

8.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9. 凡參加本攝影賽者,視同已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 酌減增修改並以主辦單位解釋為準,以符合實境情況之需,並於官網公告之。主辦單位得 隨時解釋、修正之。

10. 於廟會拍攝期間,需遵從工作人員的指揮,不得違反廟宇禮儀規範(勿進入廟方所劃 分管制區區域內拍攝.經查屬實作品以棄權處理),否則記取名子,比賽以棄權論。無法 接受者,請勿參加比賽,亦不得冒名頂替,一經查獲,或遭檢舉,獎金追回,並在報章媒 體、網路,公布其姓名。以示大眾。

11.參賽作品正面均不得作任何註記、塗色或簽色、留邊,違者視同棄權。

12.未獲獎作品,如主辦單位一經採用,採佳作獎計給酬,著作版權問題視同承認簡章,不得 有異議。無再提供獎狀,獎金會用現金袋寄出,不管有無收受,版權即屬主辦單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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