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魅力農村攝影比賽

「第二屆魅力農村 攝影比賽活動」即日起(至9月30日)開始徵件~請協助宣傳並踴躍報名參加~

第二屆魅力農村攝影比賽活動辦法
一、活動目的:藉由鏡頭捕捉農民在田間揮灑汗水、細心栽種臺灣在地作物、享受豐收喜悅等景象,透過攝影技巧從多元角度記錄農民辛勤影像,吸引更多人發現農業美麗的畫面。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農會
三、協辦單位:全國各級農會
四、徵件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9 月 30 日止。
五、參賽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身份,參賽者若未滿 20 歲,需經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名同意,始完成報名。
六、作品規範:
(一)拍攝日期為 107 年 9 月 30 日至 109 年 9 月 30 日,符合主題且為單張作品,沖洗尺寸為 8*12 吋或 10*12 吋,彩色、黑白不拘,不可使用後製軟體、合成照片,作品不須護貝及裱框。
(二)每人作品以 5 件為限,每件作品背面請浮貼「參賽資料表」,並繳交作品光碟,內含照片原始檔案及參賽資料表,未符合規定之作品不予受理。
(三)照片原始檔案須為 1,20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檔格式,不得插點加大檔案,如使用底片相機拍攝者,請先轉為電子檔,並保留原始檔案。
七、評選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邀聘攝影專業人士,以公開、公平、公正評選,評分標準為意境表達 35%、創作理念 25%、構圖創意 20%、攝影技巧 20%。
(二)評審結果於 11 月 16 日公布中華民國農會網站及 Facebook 粉絲專頁,並以電話與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三)擇期辦理頒獎,確切日期將另行公布於活動網站。
八、收件方式:請於 109 年 9 月 30 日前郵寄掛號(郵戳為憑)寄至412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二段 522 號,中華民國農會推廣部,信封請註明「第二屆魅力農村攝影比賽」,逾期不予受理。
九、獎勵辦法:
獎項 名額 獎勵
冠軍 1 名 獎金 25,000 元及獎狀
亞軍 1 名 獎金 10,000 元及獎狀
季軍 1 名 獎金 6,000 元及獎狀
優勝 10 名 獎品價值 800 元及獎狀
佳作 10 名 獎品價值 500 元及獎狀
十、注意事項:
(一)本活動評審委員、主辦及協辦單位之相關作業人員,不得參賽。
(二)作品必須為本人拍攝且未經公開發表,涉及抄襲或違反本辦法之規定,將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獎項,若涉及法律責任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得獎者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原創人,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作品發表、出版、展覽、宣傳等用途之權利,均不另致酬,得獎作品刊登於 110 年農友月刊。
(四)郵寄作品請用厚紙板保護,如因郵寄過程造成損害,恕不負責,參賽作品(含規格不符)不予退還。
(五)獎金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及健保補充保費。
(六)得獎者須提供個人身分證件及配合填寫獎項領取文件,並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領取獎品,相關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七)浮貼於作品背面之參賽資料表請務必簽名或蓋章。
(八)主辦單位保有活動辦法修改權利,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電話(04)2485-3063 分機 661,蘇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