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映聯聚 – 2019聯聚建設攝影大賽

 


攝影比賽 7-9月徵稿中
聯聚建設 二十多年來在
台中七期 打造了13棟「可以生活其中的藝術品」,今年
夏天,邀請喜愛攝影的大家發揮創意,用鏡頭描繪出您眼中的聯聚之美!總共63個
獎項、金獎20萬、總獎金高達90萬哦!

活動不限國籍、年齡。凡是以聯聚建築群的外觀、景觀、燈光等為拍攝對象,皆
可參賽。
請於2019年07月01日至9月30日間完成「線上報名」與「實體作品繳交」。詳情
搜尋 #相映聯聚
活動官網:https://2019event.greatbuilding.com.tw/
聯聚建設IG:https://www.instagram.com/greatbuilding_lj/

相映聯聚-2019聯聚建設攝影大賽
服務專線:+886 4 2259-9998


相映聯聚    
Greatbuilding photo contest
7/1 開始報名
About
About the contest
關於

以聯聚建設建築群為主題

進行拍攝建築大廈外觀、景觀(開放空間)、燈光之美,可自由發揮創意。

為維護住戶生活空間,敬請配合拍攝時不可進入社區內部拍攝,同時不得侵犯住戶隱私。

About the works
作品規格
    作品不限黑白或彩色。
    作品數位檔案須為JPG、JPEG或TIFF檔,有效畫素須達1200萬畫素以上。
    每一參賽作品請沖洗輸出「8 x 12」吋照片一張,若拍攝尺寸不符比例,請以短邊為影像縮放基準,不得留白邊。
    每人最多可繳交3張照片參賽為限,不得重複報名,須於照片背後浮貼報名表,未符合規定者恕不受理參賽,亦不予退件。

相映聯聚2019聯聚建設攝影大賽    
How to participate
報名方式

    於2019年07月01日至2019年9月30日止(郵戳為憑)完成線上報名與實體作品繳交。

STEP. 1 網路線上報名
至比賽活動網站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及作品圖檔上傳,單張作品檔案限3MB以下。完成線上報名後,系統將回傳「參賽編號」至電子信箱。
STEP. 2 實體作品繳交
完成線上報名資料登錄後,請自行下載並列印「報名表」紙本(下方須簽名蓋章),併同「實體作品照片」,寄至「407台中市西屯區安和一街89號」,信封外請註明「參賽編號」及「相映聯聚活動小組收」,親送或郵寄均可。 (親送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國定假日除外)

未依上述規定於指定時限內送達之參賽作品,恕不受理,亦不予退件。

詳細活動簡章 Download
90 萬
總獎金 Total Prize
20 萬
金獎金額
63
獎項數目
5,000
佳作30名
Prize
獎項

    金獎: 1名,獎金新臺幣20萬元整,水晶獎座與獎狀一只。
    銀獎: 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水晶獎座與獎狀一只。
    銅獎: 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水晶獎座與獎狀一只。
    特選: 10名,獎金每名新臺幣2萬元整,水晶獎座與獎狀一只。
    優選: 20名,獎金每名新臺幣1萬元整,獎狀一只。
    佳作: 30名,獎金每名新臺幣5,000元整,獎狀一只。

- 各獎項之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繳納稅金 -

得獎公布:

    預計2019年11月上旬,公布於「相映聯聚 – 2019聯聚建設攝影大賽」活動網站 ,並以E-mail通知得獎者 (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本大賽將擇期舉辦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於「相映聯聚 – 2019聯聚建設攝影大賽」活動網站。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最新消息請上聯聚建設官方網站。

About
Contest Rules
參賽規則

 參賽作品應符合上述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嚴禁抄襲,不收連作。且不應違反善良風俗,並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參賽者於報名時應簽署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使用權自公布得獎時,主辦單位享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等權利,不另給酬。
 所有參賽獲獎之作品,應依主辦單位通知時限內提供得獎作品之原始檔案。
 參賽作品獲獎之參賽者(佳作除外),皆應出席頒獎典禮,若不克出席,得由代理人代為領獎。倘若皆無人出席領獎,則該參賽作品將改為佳作。
 經公布之得獎作品,得獎人得以書面形式要求取消得獎資格,視為放棄比賽。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之作品(不得冒名頂替),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倘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舉證證明,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參賽人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項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獎勵。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