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一代木』老照片徵集活動

『尋找一代木』老照片徵集活動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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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緣由:大家一齊來尋找阿里山一代木!復刻版的原始神木有著許多長輩們的回憶,今年希望透過老照片的徵件讓長輩們回憶青春、也帶大家重新回憶一代神木的風采!
  • 二、 辦理單位: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三、 徵件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08年7月30日(以郵戳寄送時間為憑)
  • 四、 參賽資格:不分年齡、國籍,不需繳交報名費
  • 五、 徵集內容:「阿里山神木」於1906年11月被發現至1997年7月1日(因連日大雨造成一半的樹身迸裂傾倒),有關阿里山神木的紀錄留存。
    (一) 老照片正本:正片、舊照片不拘、尺寸不限,年代較久者尤佳,提供前項之照片或原始檔均需具所有權或著作權或屆時可具授權本處使用之資格。
    (二) 數量:提供件數不限,本處評審後選用。
    (三) 每張照片,應附相關時間、人物等文字說明(200字以內,請書寫工整)。
  • 六、 徵集方式:
    (一) 郵寄掛號(241新北市三重區忠孝路二段97號4樓)信封請註明「尋找一代木老照片徵集」活動小組收。
    (二) 洽詢電話0928-336680許小姐 (請做好保護以免運送時照片毀損)
  • 七、 簡章規則與聲明
    (一) 照片使用授權同意書,於本處選用通知後繳交。
    (二) 投件者應為該照片之所有權人,請勿送交經偽造、翻拍他人著作或他人所有之照片參與本徵集活動。如發生糾紛,由投件者自負法律責任。如為親屬遺留之照片,得於提供者欄位註明遺留贈送者與提供者之關係。
    (三) 凡獲凡獲選用之老照片,授權本處永久無限期、自由應用,並可提供本處之各種活動宣傳、展示、出版等用途,不另給酬。
  • 八、 評審:聘請專家學者等進行評審,遴選約50張照片,凡入選用之老照片,由本處進行掃描或翻拍後歸還。
  • 九、 獎勵:入選用照片將以電話、e-mail通知,並請填寫「照片使用同意授權書」、領據等相關文件,本處將致贈「使用及典藏費」每張新臺幣捌佰(800)元。
  • 十、 退件:參與徵集照片,未入選者於評審後掛號歸還並贈送本系列活動紀念品,入選者於掃描或翻拍、編輯完稿使用後掛號歸還。
  • 十一、 說明事項:
    (一) 請將原件正本老照片背面編號後,裝入信封等封套,信封固定於附表,郵寄時請加厚紙版以免折損。(為保護正本–照片請勿直接黏貼於送件表)。
    (二) 本次徵集之老照片主辦單位當妥為保管,作業完成後原件歸還,如因郵寄途中或因不可抗力之災害或意外而致損壞,恕不負賠償之責。
    (三) 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增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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