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佛同行─發現佛陀的故鄉 攝影比賽

「與佛同行—發現佛陀的故鄉」慶祝佛誕節系列活動攝影比賽簡章

2018年5月12日至5月22日舉辦「與佛同行─發現佛陀的故鄉 攝影比賽」歡迎各先進踴躍參與

一、活動宗旨:佛光山佛陀紀念館2018年與英國杜倫大學共同舉辦「與佛同行─發現佛陀的故鄉」展覽和考古學術研討會,為共同歡慶佛誕節暨母親節,鼓勵愛好攝影者對本展覽及佛誕節、浴佛法會等活動,透過攝影呈現人間佛教「佛說的,人要的,善美的」感動的作品,讓社會大眾乃至世界各地人士更能響應參與每年佛誕節活動。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人間文教基金會
三、承辦單位:佛光山佛陀紀念館
四、協辦單位:人間福報、人間衛視、高雄市高青攝影學會
五、主題方向:2018「與佛同行─發現佛陀的故鄉」慶祝佛誕節暨母親節,融合佛陀紀念館建築藝術之美,呈現活動多元內涵以及善美感動。
六、攝影期限:2018年5月12日至2018年5月22日止
七、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報名參加。
八、拍攝範圍:
  (一)拍攝範圍以戶外為主,禮敬大廳、本館浴佛感動畫面。(唯各殿堂及本館塔剎階梯、南北長廊二樓禁止進入攝影,並禁止使用空拍設備。)
  (二)本館二樓第二展廳「與佛同行─發現佛陀的故鄉」展覽現場。
九、參賽作品:每人不可超過5件,參賽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收回獎金、獎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一)參賽作品不得侵犯他人之著作權、肖像權、冒名頂替參加。不得抄襲他人作品,若有抄襲與主辦單位無關,參賽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作品曾於公開媒體發表或獲獎者。
(三)作品正在參加其他相關比賽者。
(四)作品涉及暴力、色情、詆毀或與本主題無關等不當的內容。
(五)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不確實者。
十、參賽作品不得添加或刪除任何原始照片之外等採用合成手法、改變作品原貌的後製或加色、彩繪、重曝、留白邊、不得格放、 連作不收;但允許使用影像軟體作:汙點修除、調整對比、飽和度、銳利化。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
十一、參賽作品填寫報名表以單張為限,連作不收,黑白彩色不拘。參賽作品須輸出長邊須12英吋,短邊不得小於8英吋,亦不得超過10英吋。
十二、參賽者需繳交下列資料:
      (一)報名表:詳填作品名稱、作者姓名、聯絡電話、地址、電子信箱、
作品簡介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請黏貼於作品背面並裝入信封袋。
(作品不須裱框)
   (二)作品光碟:原始檔案規格須在1000萬畫數以上之JPG檔,請以參賽
       作品名稱存檔,一式乙份,並燒錄成光碟以便開啟。
   (三)掛號郵寄:佛光山佛陀紀念館 高雄市大樹區統嶺路1號行政室,信封上請註明「與佛同行—發現佛陀的故鄉」慶祝佛誕節系列活動攝影比賽,並填註聯絡人及電話。
十三、收件截止日期:2018年5月13日至2018年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十四、評審規則:2018年7月上旬由主辦單位成立評選委員會進行評審,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作品入選及未入選者均不退件。
十五、獎項類別:
(一)    各獎項每名各得獎金及獎狀乙張,銅牌以上(含銅牌)之獎項不得重複獲獎。
1.佛光獎(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及獎狀乙張
2.銀牌獎:2名,每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及獎狀乙張
3.銅牌獎:3名,每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及獎狀乙張
4.優選獎:20名,每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乙張
5.佳作獎:30名,每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及獎狀乙張
       (二)獎金超過新台幣2萬元(含)以上,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需扣繳10%
 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扣繳20%稅金。
十六、得獎公佈:除具函通知各得獎人之外,7月下旬於佛光山佛陀紀念館
      官網,公佈得獎名單。相關活動訊息請上網:
      http://www.fgsbmc.org.tw/
十七、得獎作品將於2018年11月3日佛館國際書展期間展出,並舉辦頒獎
      典禮。
十八、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遵循本比賽簡章各項規定,對評審團之決議不得有異議。參賽得獎作品一經公佈,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十九、參賽得獎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均歸屬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人間文教基金會所有,不另計酬,但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
二十、主辦單位擁有在任何地點展出,以任何形式及轉授權與第三者使用之權利,以上所述均為永久無償使用,得獎人不得有異議或撤銷此項授權。在使用得獎作品時,均加註攝影者中文全名(如需加註英文稱呼,由主辦單位逕行以羅馬拼音處理)。
二十一、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於官網以最新消息說明公佈,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