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九族櫻花祭|攝影比賽

   

主協辦單位: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國內外人士皆可參加。
        未滿20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始得報名參加
    徵件日期:

    主題類別:

    參賽說明:
        拍攝主題:參賽者請依上述主題『櫻花組』與『寵物組』繳交作品。
        地點限制:拍攝地點需在九族園區內,作品需可辨識在九族文化村內拍攝。
        作品名稱:參賽者請對各作品命名,否則不予受理。
        使用媒材:任何拍攝照片之器材(數位相機、傳統相機、手機等)皆可。
        作品繳交規格:
            照片:不拘彩色或黑白照片,輸出尺寸可為8 x 10吋、8 x12吋 或 A4 (21x29.7cm),若作品影像為正方形,則以紙張短邊的長度為主,作品是否留白邊由參賽者自行決定,不影響參賽資格及評選結果,第一階段參賽作品需提供紙本照片、入圍者進入第二階段時,則須提供照片原始檔或底片,則單張照片規格至少3000×3600pixels或800萬畫素以上之電子檔(JPG或TIFF),及不可插點擴檔。
            報名表 附件一:請確實填寫每格欄位,並以A4紙列印。
            授權同意書 附件二:第一階段入圍者,須繳交授權同意(及底片或數位原始檔),方得以進入第二階段評審。同意書請以A4紙列印後親筆簽名或蓋章,並繳交正本,每件入圍作品需附一張同意書正本。
            作品標籤 附件三:請依自訂之作品順序黏貼於每張照片背面的右上角,以避免因未標示清楚造成無法辨識作品等問題。
            空拍不收、電腦合成剪貼者請勿投稿(僅接受調整曝光明暗、色彩飽和等之合理修圖,不接受剪下貼上不合理的拼貼合成),得獎作品需繳交原始檔與修圖檔才能領獎。


    第一階段通過後:請將上述之(1)照片原始檔或底片、(2)授權同意書正本寄送到以下信箱,寄送時主旨請註記該報名類別之主題名稱,若兩項主題皆報名者,請分開寄送信件,並在內文註記「攝影主題、姓名、電話、聯絡地址、身分證字號」供主辦單位核對查用。

    繳件資訊:

       
 

             2020年3月15日23:59前〈郵寄最後收件期限以15號寄送郵戳為憑〉。

第一階段入選名單公告日期: 第二階段進行網路票選日期: 最終成績結果公告日期:

    評審與得獎公布:
        作品評選: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組成甄選委員會做評選,共分兩階段做評選。
        第一階段:由之甄選委員會評審後,將在『櫻花組』與『寵物組』中各選出各65件作品進行到第二階段審評。
        並請進入第二階段評選作品參賽者,提供(1)照片原始檔或底片(2)授權同意書正本。
        第二階段:入選至第二階段之評選者,將會以分別以網路評選及專家評審,兩者之成績加總作為會後評選依據,此階段網路票數成績占比為(5%)及專家評審成績占比為(95%)。
        網路評選辦法:詳情詳閱附檔『網路投票及評選辦法』。
        進入第二階段評選前將會在『九族Facebook臉書團及官方網站』做開始評選公告,請隨時關注『九族Facebook粉絲團及官方網站』。
        最後將會在第二階段當中評選岀『金、銀、銅、優選、評審特別獎、佳作、人氣獎』所有獎項,分別給獎。
        得獎作品將會於2020年4月30日公布在:官方之『九族Facebook粉絲團、Instagram、Line@、官方網站』中公告


    獎品及獎金:
        『風景組』
            金獎: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30,000元,九族文化村門票12張、獎狀壹紙
            銀獎: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15,000元,九族文化村門票10張、獎狀壹紙
            銅獎: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10,000元,九族文化村門票8張、獎狀壹紙
            優選:10名,各得獎金新臺幣1,600元,九族文化村門票6張、獎狀壹紙
            評審特別獎:2名,各得獎金600元、九族文化村年卡一張、獎狀壹紙
            佳作:50名,各得獎金500元、九族文化村門票4張、獎狀壹紙
            網路人氣獎:10名,各得日月潭纜車票6張

 

    ※優選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獎


    參賽規則與聲明:
         欲報名參賽者請詳閱本規則與聲明,比賽者,即代表同意遵守參賽規則及同意主辦單位依法蒐集、處理、利用其所有個人資料。
         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拍攝,並須以本人之真實身份資料投稿,禁止匿名投稿。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之一切權利,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填寫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其參賽作品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有不實或違反參賽規則之情事,經查證屬實,同意主辦單位取消其得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含獎金、獎品、獎狀等)須立即返還之,且願自負全部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
         每位參賽者不限報名參賽的作品組數;優選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獎,如評審結果同組有重複得獎者時,得由主辦單位協調評審委員調整結果。
         參賽者必須尊重主辦單位邀請之評審委員的評審結果,亦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無論得獎與否,所有繳件成功之參賽作品一律不退還(包含規格不符者),敬請見諒。需保留作品原件者請先行預留作品或斟酌參賽。
        參賽作品距完成日不得超過三年(2017/03/15~2020/03/15期間),作品未曾獲得任何競賽獎項,且必須未曾公開發表展示,包含平面出版及展覽;惟發佈於個人作品網站、部落格、facebook則不在此限。
         如參賽作品於送達至主辦單位前有任何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主辦單位於得獎名單公佈後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得獎者,經確認身分後,得獎者須於指定期限內繳交得獎作品之高畫質數位檔案(原始raw、tiff、jpg檔,以及調光後之修飾檔),逾期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同意除了各組別之金獎、銀獎、銅獎得獎作品需將著作財產權無償讓與主辦單位以外,其餘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將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做任何方式做使用。
        前項表示凡參賽得獎之作品皆代表創作者同意無償授予主辦單位不可撤銷、具永久效力、且世界各地均適用之權利,即對得獎作品進行重製、散布及於現今或未來之任何媒體上製作衍生物(包含對創作者姓名之記載),如:公開展示大賽得獎者之作品、本活動平面製作物及網路刊登等,並不另給酬。如得獎人不同意上述條件請勿參賽。進入第二階段、領獎後均不得再為違反本參賽規則與聲明之行為或主張。
         得獎者需提供個人身分證件/護照/居留證及配合填寫獎項領取文件,並至主辦單位之指定地點領取獎品,相關事宜將由主辦單位另行個別通知。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規定獎項價值超過20,000元以上,須負擔10%機會中獎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所得稅。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賽,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及獎狀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若違反本規定經查屬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獎狀、獎金、獎品需繳回,獎項不遞補。
        九族文化村股份有限公司之員工將不得參與此櫻花攝影比賽活動。
         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改及補充本參賽規則、聲明及獎項說明內容之權利。
    活動聯絡窗口:
        九族文化村–行銷企劃部
        聯絡電話:(04)9289–5361轉1701~1705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AM 09:00–12:00|PM 13:00–17:00
        服務信箱:wedding@nin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