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閱台灣】2018第三屆旅悅盃  全國數位攝影比賽

【旅閱台灣】2018第三屆旅悅盃  全國數位攝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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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活動宗旨

開幕後連年獲得全球最大旅遊網站「Tripadvisor 卓越獎」大獎肯定,以及在全高雄青年旅館中拿下評價最高的「旅悅國際青年旅館」,為提升國人及國際觀光客在台深度旅遊風氣,同時促進攝影同好分享精彩的影像創作,自2016年起以「走讀高雄」為主題,連續舉辦兩屆「旅悅盃數位攝影比賽」。
在競賽中,「旅悅青旅」廣邀國內攝影高手透過鏡頭語言傳達高雄之美,部分獲獎作品更被印製成攝影藝術明信片,販售所得則用於協助偏鄉學童參加都市體驗學習旅行。
由於兩屆活動深獲各界好評,故今年特別擴大以「旅閱臺灣」為主題,辦理「2018第三屆旅悅盃全國數位攝影比賽」,殷切希望各界鍾情寶島、熱愛攝影及旅遊的朋友們能盛情參與,以您的攝影器材,帶領大家一同探索全台名勝風光,更呈現台灣人文之美。
 
第一屆旅悦盃走讀高雄 金獎作品 田寮晨霧之美 王琦
 
第二屆旅悅盃走讀高雄 金獎作品 高雄燈會煙火 蔡宜真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旅悅國際青年旅館
執行單位:朝陽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參、參賽資格

凡具備我國國籍之攝影愛好者均可報名參加,未滿20歲之參賽者須經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簽署「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肆、攝影主題

本屆攝影徵件主題為「旅閱臺灣」,參賽者可以透過鏡頭之精準對焦或創意取景,發掘寶島臺灣獨有的在地風貌,諸如各地風景名勝、建築古蹟、市街景觀、自然環境、文化活動、休閒旅遊等,可為影像創作題材。
 

伍、作品規格

  1. 拍攝時限:限為2017年1月1日以後所拍攝之作品,且未曾公開發表及獲獎者。
  2. 拍攝器材:限以數位相機拍攝(廠牌不拘)。
  3. 投稿規格:參賽作品一律沖印或輸出成「6×8吋」或「長邊不少於8吋,短邊不限」之彩色照片,直式或橫式皆可;參賽作品不得人工加色、改色、劃線、接圖、翻拍、去線、護貝和裝裱,且嚴禁以任何影像軟體做修改與合成(增減原始影像之元素),違者即取消資格不予評審。
  4. 影像品質:參賽作品檔案格式需繳交作品檔(tif或jpg),每幅作品有效像素需高於1,000萬,不得插點加大檔案,品質設定為高解析,檔案不得小於10M。
  5. 檔案編寫:相片檔名編寫為「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副檔名」,如:高冠台-霧林染秋色. jpg、高冠台-霧林染秋色. tif。
  6. 投稿張數:每人最多以10張為限,不收連作。
 

陸、收件方式:

  1. 收件日期:自2018年10月1日(星期一)起至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止,以郵戳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 收件地址:參賽作品請郵寄或親送至413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朝陽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收),信封上請註明「【旅閱臺灣】2018第三屆旅悅盃全國數位攝影比賽」字樣。
  3. 參賽作品若採郵寄送件者,請用厚紙板保護,不得捲起置於筒內寄送,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摺損或遺失,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
  4. 收件內容:須包含下列三項
  • 彩色輸出之參賽作品:6×8吋,或最長邊不少於8吋,有效像素不得低於1,000萬。
  • 參賽作品之原稿光碟:每件作品均須檢附作品檔(tif或jpg),同一人多件作品可燒錄於同一張光碟。
  • 參賽作品報名表:逐項填妥之「參賽作品報名表」連同簽署完成之「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於報名表下方),一併浮貼於輸出完成的參賽作品背面(每件1張,重要聯絡資訊務必填妥)。
 

柒、競賽獎勵 (獎勵價值合計新台幣135,000元)

  • 金 獎 1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獎狀乙紙。
  • 銀 獎 1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獎狀乙紙。
  • 銅 獎 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乙紙。
  • 優選獎5名:各得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狀乙紙。
  • 佳作獎15名:各得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紙。
  • 入選獎30名:頒與獎狀乙紙,旅悅青旅單床住宿券2張(市值1,000元)。
 

捌、評審辦法

  1. 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禮聘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評審方式依公平、公開原則,分初選及複選兩階段擇日進行評選,參賽者須尊重評審決議,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2. 評審標準:
  • 1.主題理念與在地特色(含作品命名及說明)* 30%
  • 2.美感構圖30%
  • 3.創意表現10%
  • 4.攝影品質30%
*「主題理念與在地特色」旨在能藉由拍攝內容彰顯攝影意圖和明確識別所攝地點。
 

玖、得獎公布與展覽推廣

  1. 得獎名單於作品複選結束後二週內公告於活動官網,主辦單位將個別以簡訊及email通知得獎者,並擇期辦理頒獎典禮。
  2. 金獎、銀獎、銅獎、優選和佳作之得獎者須出席頒獎典禮,領取獎金支票及獎狀,若因故無法出席,請派代理人參加;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獎金。
  3. 得獎作品公布後,主辦單位將擇期擇地辦理展覽推廣活動。
 

拾、參賽細則

凡報名參加競賽者,請詳細閱讀下列細則:
  1.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並為參賽者擁有完整之著作權,且未參加過其他競賽獲獎或公開發表使用過的作品,倘若作品著作權有爭議或已被買斷、讓與、授權者請勿參賽,違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應就主辦單位所受損害負賠償責任。
  2. 參賽者不得以翻拍、拷貝、合成、剽竊、盜用、抄襲他人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作品參賽,如有違反情事經查證屬實者,除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追回其所領之獎狀、獎金或獎品,獎項不予遞補。
  3. 參賽者若未滿20歲,須經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並簽署「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4. 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獎狀和獎品,並公佈姓名,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5. 每件參賽作品均需詳實填寫報名表,並簽署「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浮貼於輸出相片的背面,未符合比賽辦法者,將予取消參賽資格。
  6. 填寫報名表時,請正確填寫相關資料,如因資料不全、錯誤,導致主辦及執行單位無法聯絡得獎者與發放獎金時,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7. 參賽作品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違者視同棄權。
  8. 參賽作品及光碟無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9. 凡作品入圍者,即無條件同意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等權利,主辦單位不另予通知及致酬,未得獎之作者得以原作之複製品,自行使用發行,不受主辦單位約束。
  10. 得獎者的作品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法有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作活動結案及宣傳之用途(包括但不限於放入紀錄片、網站公告等)、內容與方法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若得獎者對作品有其它用途(如出版紙本繪本書等),需經主辦單位同意。
  11. 參賽作品一經公佈得獎之後,得獎人即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12. 金、銀、銅及優選得獎者不予重複,佳作與入選獎項則不在此限,參賽作品視本年參賽作品平均水準,獎項得以增刪。
  13. 得獎作品之獎金統一於頒獎典禮中頒發,且一律以「開立劃線支票」發放,屆時得獎人需攜帶含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領取獎金支票。委由他人代領支票者,請自行出具委託書及含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憑發放。
  14. 得獎獎項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及二代健保規定辦理,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超過新台幣2萬元(含)以上,由主辦單位依規定扣繳10%所得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逾5千元者,需扣繳20%)。另依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扣繳作業規定,得獎獎項獎金單次給付金額5千元以上,由給付單位代為扣繳1.91%之補充保費。
  15. 待主辦單位確認得獎者之作品電子檔無誤、且提供個人相關資料後,主辦單位方發放獎金;若資料有問題時,須由得獎者補正後,主辦單位才進行獎金核發作業。
  16.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活動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依需求以公告方式隨時修改、變更本活動辦法獎金、獎品之權利或中止本活動,無需另行通知;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