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姓之美 成功相隨」攝影比賽

「2014國姓之美、成功相隨」攝影比賽簡章

一、活動宗旨:

國姓鄉是南投縣最大的客家聚落,客家文化濃烈;為推廣本鄉觀光產業,吸引民眾前來體驗、感受國姓鄉的魅力風情,透過鄉公所結合民間團體所舉辦之「搶成功文化季」的節慶活動,將當地美景與人文留下瞬間即永恆之美。藉由攝影比賽,呈現國姓的人文生活、民俗活動與城鄉風貌,並期達到活動的宣傳,作品的分享,俾便提昇本鄉知名度。

二、指導單位:客家委員會、南投縣政府、國姓鄉民代表會

主辦單位:南投縣國姓鄉公所

三、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人士均可報名參加。

四、攝影題材:拍攝主題限國姓鄉的自然、人文、景觀,如:地景風貌、民俗采風、藝文活動或搶成功文化季活動等皆可。

五、作品規則:

1.限本人之創作,一次拍攝完成,且擁有完全之著作權等權利,不得劃線、接圖、翻拍、去線、留邊、護貝、裝裱,不得電腦合成,經查不實者立即取消參賽資格不予錄取。

2.參賽作品皆需以800萬畫素以上拍攝。

3.繳交張數不限,其作品不限軟片及相紙廠牌,一律沖洗6×8吋光面彩色照片參賽,連作不收。拍攝方式以正片、負片或是數位相機皆可。

4.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且詳實填寫表格內各項資料,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或逾期交件者皆不予受理,凡參賽之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

5.拍攝時間需在103年1月1日以後,且未曾公開發表者(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參加攝影比賽入選以上者) ,其他參賽者有舉証之權利與義務。另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均不得有異議。

6.主辦單位並得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六、徵件日期、收件方式 

1.日期:自103年11月1日起至11月25日下午5時止

2.親送或郵寄均可,收件地點:南投縣國姓鄉公所 民政課張文謙

(54443南投縣國姓鄉石門村國姓路267號)參賽作品郵寄者一律採掛號,以郵戳為憑。3.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2014國姓之美、成功相隨」攝影比賽字樣。

七、洽詢方式:國姓鄉公所民政課張文謙049-2721002#270

八、公開評選日期及地點:103年12月5日(星期五)上午9時,本所三樓會議室。

九、入選與得獎公佈;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公佈於國姓鄉公所網站,得獎者   請於接到通知後期限內寄交作品底片或燒成光碟的原始數位檔案,如逾期未繳交者,視同棄權(獎位不予遞補)。 

十、頒獎時間及地點:103年12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時,本所三樓會議室。另電話或專函通知得獎人,並同步公佈於活動網頁。

十、獎勵

1.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獎牌乙面

2.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5,000元、獎牌乙面

3.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牌乙面

4.優選獎10名:獎金新台幣 3,000元、獎牌乙面

5.佳作獎25名:獎金新台幣 1,000獎狀乙面

十一、附則

1.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權,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除取消得獎資格,獎狀、獎金如數繳回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須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2.參賽者有義務確保主辦單位擁有該得獎作品的出版權利,並需擔保得獎作品無智慧財產等相關爭議產生,若有任何爭議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參賽作品之拍攝地點應位於本鄉轄區範圍內,未填寫拍攝地點時,若無法認定時,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異議。

4.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成績經公佈後,入選作品之作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國姓鄉公所」所有,本所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6.優選(含)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天災、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作品滅失、損壞,主辦單位數不負賠償之責。

8.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9.凡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活動相關公告及簡章請至國姓鄉公所網站查閱、下載。

 

附註:

1.報名表內容請確實填寫資料,若不真實或不完整者,均視為無效資料,將自動取消參       賽資格。

2.報名表請自行填妥後,浮貼A聯(B聯勿貼)於參賽作品背面,每件作品限貼一張,未貼者不予評分,本表可影印使用。

官方網站:http://www.guoshin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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