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攝影學會- 大會杯少女人像攝影比賽簡章

 

臺中市攝影學會 第二十三屆第二次會員大會
大會杯少女人像攝影比賽簡章
主    旨:為鼓勵會員攝影創作、增進會員感情,相互切磋影藝,特舉辦大會攝影比賽。
主    辦:台中市攝影學會
大會杯主席:陳皇權 副理事長
參加資格:本會會員(榮銜者可參加)(限評審前已繳清96年度常年費之會員)。
題    材:會員大會當天所舉辦之少女人像攝影活動為限。
規    格:作品5x7吋,彩色、黑白照片不拘,張數、廠牌不限,不得裝裱。
 
活動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四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
活動地點:科博館
收件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卅一日截止,以到件日為準。
收件地點:會務中心:台中市青海路一段26號 收 件 人:台中市攝影學會 大會杯主席  陳皇權   先生收
評審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三日(星期六  下午七時)
評審地點:漢口國中﹙志學館教室﹚
得獎公佈:得獎名單公佈於本會網站及會務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獎勵:
金牌獎壹名:獨得獎牌乙座 防潮箱一台。
銀牌獎壹名:獨得獎牌乙座 2G CF記憶卡一片。
銅牌獎壹名:獨得獎牌乙座 1G CF記憶卡一片。
優選獎伍名:各得獎狀乙紙 免費沖印;300元。
佳作四十名:各得獎狀乙紙 免費沖印:50元。(註:沖印:由美人魚快沖店提供)
主席特別獎壹名:以積分最高者,獨得獎牌乙座,購物禮劵參仟元(積分相同時以高獎位者得之)。〔金5;銀4;銅3;優2;佳1〕
參賽特別獎壹名:以入選張數最多者,獨得獎牌乙座,購物禮劵貳仟元(張數相同時以高獎位者得之)。〔本獎項不得與主席特別獎重覆〕
 
附則:
一、得獎人請於三月卅一日前至會務中心領取,逾期視同放棄。
二、金、銀、銅獎每人限得壹獎。
三、參加作品背面須註明:作者姓名、題名、住址(請註明郵遞區號)、電話、會員號碼。
四、得獎作品刊載於會刊或報章雜誌,不另給酬。
五、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轉贈模特兒。
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有修改及解釋之權利,不再另行通知。
七、凡參加本比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