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林務所建所六十週年攝影比賽

金門縣林務所建所六十週年攝影比賽 活動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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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適逢金門縣林務所建所六十週年,並為宣導地區保林、護林及綠美化推動成果,希望藉由鏡頭紀錄下行道樹生態綠廊及珍貴老樹之美,讓大眾均能透過得獎作品,瞭解金門地區獨有的森林資源。
  • 主辦單位:金門縣林務所
  • 攝影主題:以行道樹之美及珍貴老樹為攝影主題均可。參加資格:愛好自然及攝影者歡迎參加,每位參賽者參賽作品限十張,且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
  • 作品規格:
  • 參賽作品一律沖放為6*8吋光面相片。
  • 參賽作品背面需附報名表(如附表,含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並浮貼於作品背面。送件同時需繳交原底片或正片,數位攝影畫素應大於1,300萬,並繳交電子檔光碟(交件格式一律為JPEG檔案),否則不予評審。
  • 參賽規範:
  • 參賽作品凡經評審得獎確定,即不得放棄並不予退件,如需留底存參請先行備份;未得獎作品於得獎名單公布後可至林務所造林課領回。
  •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天災、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交付之作品不得裝裱、彩繪、格放、加色、劃線、抄襲、拷貝、疊片、電腦合成與修改,且未經公開刊登發表,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肖像權、人格權、隱私權之情事。
  • 得獎作品如經查證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及司法訴訟,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之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公開、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
  • 得獎人領取獎金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 收件時間:103年10月15日(星期三)起至104年1月2日(星期五)下午5時30分止(郵戳為憑),請將作品(6*8之照片)裝袋,並附作品檔案光碟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信封請註明「金門縣林務所建所六十週年攝影比賽」字樣,以郵寄或親送金門縣金沙鎮大洋里東山31號─金門縣林務所造林課。洽詢電話:082-352846#310,造林課陳小姐或蔡小姐。
  • 評選及公佈:本比賽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之,得獎者以電話通知並於縣政府、金門日報及本所網站公布,並於104年植樹節活動當日頒發前三名獎項。
  • 獎項:

第1名:獎狀乙幅及獎金10,000元。

第2名:獎狀乙幅及獎金8,000元。

第3名:獎狀乙幅及獎金6,000元。

佳作共10名:各得獎狀乙幅及獎金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