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第41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展 開始徵件

※、參展對象︰凡屬中華民國攝影團體,並贊同本簡章者,誠摯歡迎參加展出。
※、作品題材︰題材自由不限制,但須為不違反國策、善良風俗,以及未曾發表之作品 (本次活動場所為佛門聖地,不宜展出人體藝術作品,請各團體配合)。
※、作品規格︰黑白或彩色照片均可,組合、連作不收,規格 短邊不小於12 吋長邊不大於18吋,照片後貼上附圖題名表 (以參展團體為單位,請檢附參展作品每幅至少3000X2000 pix 之電子圖檔,以編印影集之用,未附圖檔者,視為放棄刊登權利論,檔名稱請設為:作品題名-姓名.jpg,光碟需註明團體名稱、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作品評審:
1.時間:106 年9 月23 日(星期六)上午09:30
2.地點:埔里鎮公所禮堂(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二段239 號)
※、獎勵︰
1. 優秀作品十名:每名各得獎盃乙座,
第一名:獎金參萬元
第二名:獎金貳萬元
第三名:獎金壹萬元
其餘:獎金三千元。
【以伍佰張作品計算,超出部份每壹佰張增加2%得獎名額】
2.團體獎︰凡參加團體均致贈獎牌乙面、另贈聯展影集(每參展滿五張致贈壹本)
3.參加獎︰凡參展者,由主辦單位致贈精美紀念狀及聯展影集壹本。
※參展限制︰每位參展者限代表一個團體,不得參加兩個以上團體選送作品,否則取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