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誼攝影比賽公告

 

第四十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誼攝影比賽即日起開始報名

誠摯邀請會員參與本次的全國性比賽

本次比賽以團體為單位,社團法人臺中市攝影學會會員請將作品寄至本會會務中心或寄放至詠欣快速沖印

由本會統一送出參賽。

 

 

  1. 此次比賽模式需於109/11/15當日參與聯誼攝影比賽活動,由主辦單位提供模特兒,參賽照片
    即為當日活動中拍攝的作品,活動後於規定時間內繳交至本會會務中心,完成參賽報名。
    請於109/10/15前填寫下方表單報名11/15之活動,活動當日提供午餐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BtEMOsyWkTUFHtLeF00m3QIq3qKw3_uskhuU7GTEexVKjOw/viewform?usp=sf_link

 

  1. 聯誼攝影比賽活動日期: 109/11/15日上午8:30起至16:00止,地點謹訂於南投市虎山藝術館

 

  1. 比賽規則:

            題材︰限當日參加攝影活動並佩帶大會標幟之模特兒。

            規格︰沖洗5x7彩色照片。

  張數︰參加者每人限二十張以內。

 

  1. 本會參賽作品收件截止日期為109/12/6下午5點前,請於規定時間內郵寄至本會會辦或
    寄放至詠欣快速沖印
    ,詳細資訊請參閱下方繳件方式。

 

  1. 報名費: 免費用

 

  1. 作品繳件方式:

 

請將參加表黏貼於作品後(參加表可至本頁下方下載)。於12/6下午5:00時前郵寄至「40757臺中市西屯區
臺灣大道三段528號3樓」。封面標註「第四十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誼攝影比賽徵件 社團法人臺中市攝影
學會收」;或於12/6日下午5點前寄放至詠欣快速沖印。

 

*以12/6下午5:00前收到實體郵件為憑,請自行估算郵寄運送天數,逾期不受理。

 

*參加表可於本頁下方處下載,請自行列印,未黏貼作品資訊單者視同放棄資格,作品不予退回。

 

 

詳細資訊請參照簡章,簡章內另有第四十四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合攝影
展覽公告內容,請詳閱欲參加之項目。


 

載專區

參加表

第四十四屆中華民國攝影園體聯合攝影展覽暨第四十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誼攝影比赛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