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屆第2次 大會盃【美麗甜心】攝影比賽簡章

社團法人  台中市攝影學會第二十八屆第二次會員大會

大會盃【美麗甜心】少女人像攝影比賽簡章

主    旨:為鼓勵會員攝影創作、增進會員連絡感情,相互切磋影藝,藉會員大會特舉辦本攝影比賽。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中市攝影學會    大會盃主席:黃正宏先生
參加資格:本會會員(榮銜會士不限) (限評審前繳清106年度常年會費之會員)
題    材:會員大會當天所舉辦之 大會盃【美麗甜心】人像攝影活動為限。
相片規格:6x8吋相紙(彩色或黑白)張數不限,連作不收;像紙品牌不限;傳統、數位不拘;不得裱褙、裝框。(背面需寫明: 題名、作者、會員號碼、聯絡電話)。
活動日期:中華民國106年元月15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一時。
活動地點:台中市豐樂雕塑公園(地址:台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五路331號。)
收件地點:會務中心:407台中市西屯區大信街60號9樓之1  TEL: 04-2315-3342
連絡處:詠欣沖印403台中市西區五權一街94號  TEL: 04-2372-0092
收件截止:1.現場:評審前10分鐘截止投件。
2.連絡處:評審當日中午12時整為截止收件。
評審時間:民國 106年2月5日(星期日)下午7時整。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評審地點:潮洋里活動中心〈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400號〉。
評審老師:由本會評審主委敦聘委員評審。
得獎公佈:得獎名單公佈於本會網站,不再另行通知。
獎    勵:金牌獎:壹名,獨得獎牌乙座 獎金 新台幣5000 元整
銀牌獎:壹名,獨得獎牌乙座 獎金 新台幣3000 元整
銅牌獎:壹名,獨得獎牌乙座 獎金 新台幣2000 元整
優選獎:伍名,各得獎狀乙紙 獎金 新台幣1000 元整
佳作:以參賽總照片張數10%核計得獎人數,唯不得超過四十名,各得獎狀乙紙。

其他事項:1、優選以上作品應於20日內繳交600萬畫素以上電子檔一份,方得領獎,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2、獎金、獎牌、獎狀…等,於第二十九屆第一次會員大會現場頒獎(日期另行公布),得獎者未於2個月內領獎,視同放棄。
          3、參賽者作品需為本人作品,且不曾在其他比賽獲銅牌獎以上之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如違反著作權或肖像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本會無關。
          4、參賽者作品於送達至主辦單位前有任何之損壞,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5、未入選作品一律不退件,轉贈模特兒。
          6、優選以上作品將代表學會巡迴各項展覽,或刊載於會刊、報章雜誌、網站…等,不另給酬。
          7、本簡章未盡事宜或因故變更者,一律以本會網站公告為準。
          8、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9、優選以上作品之得獎人不得重複,比照大型比賽規定。


中華民國106年元月15日下午1:30舉行會員大會
地點:台中市豐樂雕塑公園  三樓 演藝廳(台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五路331號)
當日早上8:30舉行第二十八屆第二次大會盃【美麗甜心】人像攝影比賽,凡參加大會盃者中午皆備有餐盒一個,但請預先報名,以便確認人數,(素食者請告知),請於元月五日前E-mail回函登記taichung.photo@gmail.com或電洽會務中心04-23153342,傳真 04 -23158613以便確定人數。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