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屆維他露全國攝影大賽】徵件

維他露多年來投入於大大小小的活動,每場活動吸引許多民眾參與,深感影像紀錄的重要性與價值,於2000年起舉辦「維他露全國攝影大賽」,旨在提升全民快樂攝影風氣,藉由與臺灣攝影學會的合作,鼓勵民眾透過攝影鏡頭捕捉生活周遭快樂、美好的時刻,透過平面影像傳遞觸動人心的故事,一同紀錄維他露公益的足跡,留下一幕幕美麗永恆記憶!

 

一、 徵件日期:即日起至2017/11/30 (四)

 

二、 參賽資格:不限國籍、年齡,免報名費,凡愛好攝影人士皆歡迎參加。

 

三、 參賽方式

1. 拍攝主題:凡與維他露主、協辦、贊助相關活動之公益、快樂、運動、熱情...等正面題材皆可,為活動之人事物記錄下每個精彩的瞬間,呈現生活中健康活力、溫馨快樂的一面。

2. 使用媒材:任何拍攝照片之器材(數位相機、傳統相機、手機等)皆可。

3. 活動時間表參考:(實際舉辦時間以主辦單位為主)

 

4. 作品規格

(1) 照片:一律以106年度之彩色照片,輸出尺寸可為長邊七吋。不得裱框、翻拍拷貝、電腦合成、署名、連作。參加作品張數不限。

(2) 報名表 附件:請確實填寫每格欄位,並列印後貼於作品背面。

5. 繳件方式:一律採郵寄參加。收件地址:404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23號「維他露全國攝影大賽-活動小組收」(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恕不接受2017/11/30之後的日期)

※ 請以保護作品之完整性為前提自行包裝;包材不拘,惟整體包裝不得大於30×40cm,

也請避免因黏貼或包裝尺寸過大造成作品運送過程中毀損之情形。

 

四、 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擔任評審委員,於2017年12月09日(六)上午9時30 分於維他露基金會會館(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23號)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五、 得獎名單公布:將於評審後一周內公佈於「維他露基金會」、「臺灣攝影學會」官方網站公布得獎名單,並主動以電子郵件及電話聯繫得獎者相關事宜。

 

六、 獎勵辦法:

【金牌獎】1名:獨得獎金15,000元整、獎牌乙座。

【銀牌獎】1名:獨得獎金10,000元整、獎牌乙座。

【銅牌獎】1名:獨得獎金8,000元整、獎牌乙座。

【優選獎】15名:各得獎金2,000元整、獎狀乙張。

【佳作獎】30名:各得獎金500元整、獎狀乙張。

七、 頒獎:於正式公開場合進行頒獎,頒獎日期時間另行通知。

 

八、 參賽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完成日需為106年當年度拍攝(2017/1/1-2017/11/30期間),作品亦未獲得任何國內外競賽獎項;且必須未曾公開發表展示,包含平面出版及展覽;惟發佈於個人作品網站、部落格、facebook則不在此限,若查證不實將追回該獎項後從缺。

2.   凡繳交作品參與比賽者,即代表同意遵守參賽規則及同意主辦單位依法蒐集、處理、使用其所有個人資料。

3.   優選以上每人限得乙獎,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繳所得稅與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金、銀、銅牌得獎者須提供檔案光碟(需800萬畫素以上,原始檔為2000*4000 dpi上之JPG或TIFF檔)

4.   參賽者必須尊重主辦單位邀請之評審委員的評審結果,亦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   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智慧財產權行使一切營利與非營利目的之用途及公開展示之權利,網路發表、專輯印製均不另給酬勞,不需另行通知參賽者。

6.   參賽者應遵守著作權法令相關規定,參賽作品如有借用、抄襲、造假、仿冒、違反著作權或相關違法行為時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所得,遺缺不予遞補,並由當事者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若造成主辦單位各種形式之損失,主辦單位保留法律追訴權。

7.   無論得獎與否,所有繳件成功之參賽作品一律不退還(包含規格不符者),敬請見諒。需保留作品原件者請先行預留作品或斟酌參賽。

8.   凡參賽作品郵寄至主辦單位途中或遇其他不可抗拒之意外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9.   頒獎當日,金、銀、銅牌獎得獎者若不克前來,得委託代理人攜授權書與代理人證件代理受獎,得獎者代理人均需不同人,否則視同棄權論,主辦單位不另行補發。優選獎、佳作獎均可通訊領獎。

10. 凡維他露員工及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比賽,若查證屬實將追回該獎項後從缺。

11. 評審七日後可至以下網站查詢得獎名單:

⊿維他露基金會 www.vitalon.org.tw  ⊿台灣攝影學會 www.twphoto.org.tw

⊿維他露基金會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vitalon.org/

12.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及賽事期間公告之各項規定。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官方網站: http://www.vitalon.org.tw/news_content.asp?Ser_no=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