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第23屆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攝影比賽

攝影比賽徵件


「2014第23屆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攝影比賽報名表 點擊下載
一、活動宗旨:為「2014第23屆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活動留下美好紀錄。
今年的攝影比賽著重在於“瞬間的美好”,活動進行當中處處都正在創造著美好的歷史回憶,所以鼓勵民眾用不同視野去捕捉每個表演瞬間的快樂人民的幸福表情,抑或是準備表演的認真神情,以如此美好的畫面,傳遞快樂訊息,保存今年活動的精采回憶,把如此的快樂分享給大眾,深耕管樂文化到人民的心中!
二、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承辦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三、攝影題材:以「2014第23屆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戶外管樂表演活動為主,請以至少 1000 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官網 / 2014第23屆嘉義市國際管樂節)

「2014第23屆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活動期程
活動項目 活動時間 地點
戶外音樂會 103年12月19日至104年1月1日 文化公園、中正公園、文化局文化廣場
管樂踩街活動 103年12月20日(14:00-17:00) 中山路噴水池→中山路→吳鳳北路→民族路→啟明路→體育路→嘉義市立體育場
大型晚會 103年12月20日(17:30-20:30) 嘉義市立體育場
創意市集 103年12月21日、27日、28日、104年1月1日(15:00-21:00)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文化廣場
樂器展 103年12月23日至28日
(9:00-19:00)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博物館1樓大廳
※音樂廳內之表演活動(不予收件)謝絕入內攝影,敬請遵守,其餘場次並請遵守相關演出秩序之規定。
四、參加資格: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每位參賽者作品限5件,且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
五、作品規格:
1、長邊限12英吋,短邊不得少於6英吋之彩色相片。
2、參賽作品不得合成。參賽作品應為活動紀實內容,且為現場一次拍攝完成,不得挪移、變造或其他不合乎寫實內容之呈現
3、作品不得裝裱、護貝、不得留白邊、疊片、連作不收
六、收件時間、地點:
掛號郵寄:請於104年114寄達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指定處(地址:臺北市106新生南路1段103巷54號【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收】,信封上註明參加「2014第23屆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攝影比賽」),請注意以送達日期為準,請預留郵寄時間。
七、評審時間:104年1月底前完成評審作業,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擔任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八、得獎公布: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於104217日前公布於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官網 /2014第23屆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活動網頁,並以郵件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九、評選方式及獎項:
1、初選:擇優100張作品。(※初選張數得依作品水準,由委員擇優調整。)
2、複選:由初選擇優100張作品中,選出下列獎項:

  • 金牌獎一名:獎牌1面,獎金新臺幣50,000元整。
  • 銀牌獎二名:獎牌1面,獎金新臺幣30,000元整。
  • 銅牌獎三名:獎牌1面,獎金新臺幣10,000元整。
  • 優選獎三名:獎狀1張,獎金新臺幣5,000元整。
  • 佳作獎十名:獎狀1張,獎金新臺幣3,000元整。
  • 入選獎若干:獎狀1張,贈送管樂節紀念商品乙份。
十、頒獎: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十一、附則

  • 攝影地點:限本次「2014第23屆嘉義市國際管樂節」各項活動及場地(音樂廳除外)。
  •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不得抄襲、冒借、拷貝、仿冒,且未經公開刊登發表,評審後如被檢舉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獎狀、獎金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參賽作品須為活動期間拍攝並符合攝影主題,不符合者不予評審。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 得獎作品複製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得獎名單公布日起歸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所有,本局依著作權法享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可授權第三人非營利性使用,以上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 得獎作品應由得獎人於公布後、接獲通知七日內,向主辦單位繳交其得獎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無法於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其獎項不另遞補。
  • 每人所得獎項以不超過3()為限,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作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 評審前,若遇不可得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參賽照片之毀損,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 得獎獎金依規定需扣繳所得稅10%。
凡參賽者視同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2014第23屆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攝影比賽報名表 點擊下載